1月18日,國家能源局組織召開座談會,研究部署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強化安全主體責任落實,為燃煤發電清潔發展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順利實施創造安全條件。
會議通報了2015年煤電環保改造和建設項目人身傷亡事故情況,聽取了參會單位關于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安全工作安排的匯報,研究分析了當前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討論了《國家能源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14次常務會議精神做好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并就2016年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安全工作進行了部署。
會議指出,2015年全國燃煤電廠環保改造和建設項目發生人身傷亡事故9起,死亡14人,事故起數占全年電力行業人身傷亡事故的25%,死亡人數占28%。會議分析認為,近兩年來,煤電環保改造和建設項目事故的發生,主要原因是煤電環保改造工期緊張,作業環境復雜,高處作業、起重作業、焊接作業、交叉作業等高風險作業多,以及施工隊伍力量不足、良莠不齊等。
會議強調,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是國務院關于大幅降低發電煤耗和污染排放的一項重要決策,各發電集團公司要深刻領會國務院這一重大決策的重要意義,認真開展本單位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安全工作,努力實現煤電超低排放改造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為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順利完成提供安全保障。
會議要求,2016年各有關單位要重點做好六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認識,落實主體責任;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安全管理;三是完善檢查制度,加強專項治理;四是加強培訓和演練,提高安全能力;五是加強信息報送,強化動態監控;六是強化事故調查處理,嚴格責任追究。
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主要負責同志主持會議。全國電力安委會發電企業成員單位辦公室成員參加會議。
摘自國家能源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