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所做出的總體部署,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的復函》,批復《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明確了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定位與組織形式、業務范圍、主要業務界面等。3月1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分別掛牌。
《方案》明確,組建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的指導思想是:貫徹落實中發9號文件和國家有關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以實現交易業務與電網企業其他業務分開、規范運行為核心,以加強協商對話、促進信息公開、完善監管監督為保障,搭建規范透明、功能完善的電力交易平臺,依法依規提供規范、可靠、高效、優質的電力交易服務,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推動全國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和能源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
《方案》提出,依據中發9號文件和改革配套文件有關精神,北京電力交易中心依托國家電網公司,以國家電網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形式組建;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電網公司,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組建,南方電網公司持股比例66.7%,其他相關企業和第三方機構參股。電力交易中心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政府批準的章程和市場規則,在政府監管下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公開、透明的電力交易服務。
《方案》明確,北京電力交易中心主要負責跨區跨省電力市場的建設和運營,負責落實國家計劃、地方政府間協議,開展市場化跨區跨省交易,促進清潔能源大范圍消納,逐步推進全國范圍內的市場融合,未來開展電力金融交易;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主要負責落實國家西電東送戰略,落實國家計劃、地方政府間協議,為跨區跨省市場化交易提供服務,促進省間余缺調劑和清潔能源消納,逐步推進全國范圍的市場融合,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資源;電網企業、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企業等市場主體通過市場管理委員會,參與研究討論交易和運營規則,并監督交易機構對規則的執行情況。
《方案》提出,交易中心的業務范圍包括市場建設與規則編制、交易平臺建設與運維、市場成員注冊管理、市場分析預測、交易組織、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計劃編制與跟蹤、交易結算、信息發布、市場評估與風險防控、合規管理、市場服務等,并厘清了交易業務與電網企業其他業務的界面。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批復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改革部署,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電力市場建設的關鍵一步,標志著我國電力放開競爭性環節、實現市場化交易將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對推動電力市場平穩起步和國家能源戰略的實施,促進能源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全國電力市場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摘自國家發改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