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獲悉,江蘇燃煤發電機組節能減排升級改造再次提速,到今年底該省百萬千瓦級煤電機組將全部達到超低排放標準,80%以上的10萬千瓦及以上煤電機組也達到這一標準。
超低排放,是指通過采用多種污染物高效協同脫除集成系統技術,對火電廠的煤電機組實施脫硫、脫硝、除塵等綜合改造,使其排放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煙塵等污染物的濃度全部達到燃氣發電機組的排放標準,即在基準氧含量6%的條件下,煤電機組的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和50毫克/立方米,比《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中規定的燃煤鍋爐重點地區特別排放限值分別下降50%、30%和50%。
江蘇是經濟大省,其煤電機組的數量和總容量都位居全國前列。因此,在大力實施節能減排、推進綠色發展的大背景下,江蘇較早地啟動了對煤電機組的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改造,“十一五”期間就在全國率先實現了燃煤電廠脫硫設施的全覆蓋,“十二五”前四年又基本實現了燃煤電廠脫硝和除塵設施的全覆蓋。2014年,國電江陰蘇龍熱電有限公司在江蘇省內率先啟動對煤電機組的超低排放改造,其3、4號機組于同年7月16日率先實現超低排放。1個半月后,江蘇在全國率先出臺環保電價政策,即對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的煤電機組所發電量給予每千瓦時加價1分錢的補貼,有效激發了火電廠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積極性。據統計,在江蘇電網調度的大力支持下,截至2015年底,江蘇共有135臺10萬千瓦及以上煤電機組、總裝機容量達6686萬千瓦,已有52臺實施了超低排放改造、總容量達2890萬千瓦,其中,20臺百萬千瓦級煤電機組有11臺完成了改造。
2015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文,推廣江蘇對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實行的電價支持政策,還聯合印發《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 造工作方案》,要求東部地區原計劃2020年完成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任務的提前至2017年總體完成,即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發電機組在2017年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江蘇迅速行動,決定對原提前兩年即2018年底完成國家要求的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的計劃再提速。今年2月底,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環保廳、經信委、物價局和江蘇能監辦聯合發布了《江蘇省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實施方案 (2016~2017年)》和《江蘇省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2016年度實施計劃》,明確提出,到2016年底,全省百萬千瓦級煤電機組均達到超低排放標準,80%以上的10萬千瓦及以上煤電機組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到2017年底,10萬千瓦及以上煤電機組均達到超低排放標準,1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均達到重點地區特別排放限值。同時,鼓勵1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實施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的環保改造。 據悉,經企業自報、地方初審,2016~2017年,江蘇共有78臺、總計3740萬千瓦的煤電機組計劃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包括剩余9臺百萬千瓦級機組在內的共55臺、2962萬千瓦煤電機組在今年實施。
摘自中電聯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