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價格規〔2017〕1581號
根據《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我委對中石油北京天然氣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運輸企業進行了定價成本監審,并據此核定了相關管道運輸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成本監審,核定中石油北京天然氣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運輸企業管道運輸價格,具體見附表。
相關管道運輸企業要根據單位距離的管道運輸價格(運價率),以及天然氣入口與出口的運輸距離,計算確定并公布本公司管道運輸價格表,同時報我委(價格司)備案。
二、上述管道運輸價格包含輸氣損耗等費用,管道運輸企業不得在運輸價格之外加收其它費用。
三、價格放開的天然氣,供需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氣源和運輸路徑,協商確定氣源價格;管道運輸企業按規定的管道運輸價格向用戶收取運輸費用。
四、以上價格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附件:天然氣跨省管道運輸價格表
摘自國家發改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