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能源保供的決策部署及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做好電煤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蘇能源監管辦多措并舉,持續加強電煤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監管工作。
一是密切跟蹤2023年電煤中長期合同簽訂情況,主動與省能源主管部門對接,詳細了解省內發電企業全年電煤需求總量及中長期合同簽訂情況,及時發現中長期合同簽訂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形成月度專報向國家能源局匯報。截至1月6日,江蘇發電企業2023年電煤中長期合同簽約量10979萬噸,超2022年合同簽約總量(含后期補簽)。
二是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對全省統調電廠電煤中長協落實及迎峰度冬庫存情況進行督導調研,深入現場實地核查廠內、廠外電煤庫存量以及存煤相關手續等,進一步督促發電企業做好電煤儲備,充分保障迎峰度冬電力安全可靠供應。截至目前,江蘇各發電企業電煤庫存量(含廠外存煤)均可達到15天以上安全庫存。
三是科學研判迎峰度冬電煤供需形勢,持續跟蹤掌握江蘇發電企業中長期合同履約情況,認真分析履約相關數據,及時掌握有關企業在電煤保供、合同履約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會同有關方面督促煤炭企業提升電煤中長協履約率。
下一步,江蘇能源監管辦將認真落實國家能源局有關安排部署,持續強化電煤中長協簽訂履約監管,全力推動電煤穩定保供,切實保障迎峰度冬期間電力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