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5日,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推進以沙漠、戈壁、荒灘為重點的大型風光基地建設。5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在《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中再次提到這一政策,隨后還印發了《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規劃布局方案》的通知。
近年來,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中國積極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為重點的大型風光基地建設。隨著我國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的發展,我國風電、光伏裝機規模不斷擴大,成本不斷下降,已基本進入平價上網的新階段,具備建立大型風光基地的能力。然而,電力系統對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網和消納的適應性、土地資源成為制約新能源開發利用的主要因素,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灘為重點的大型風光基地建設,針對有利條件因地制宜提出具體解決方案發展太陽能等新能源,是保障新能源發展的用地需求,實現新能源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促進未來新能源大規模高質量發展的有效手段。
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保障新能源發展的用地需求
與傳統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較低,占地面積大,隨著新能源規模快速擴大,土地資源已經成為影響新能源發展的重要因素。為保障新能源發展的用地需求,實現新能源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政府積極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光基地建設,并通過明確用地管理政策、提高空間資源利用率、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等措施,推動解決制約新能源行業發展的用地困境。
完善新能源項目用地管制規則
加強空間規劃之間、相關主管部門之間的協同,完善新能源用地、用海空間用途管制規則,建立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與能源主管部門之間的協同機制;加強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的銜接,將新能源項目的空間信息按規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統籌安排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項目用地,結合資源稟賦、土地用途、生態保護、國土空間規劃等情況,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布局建設大型風光電基地。
提高國土空間資源利用效率
盡管我國幅員遼闊,但是基于龐大的人口基數,土地資源仍然較為緊張,尤其是中東部地區,新能源項目應節約集約利用國土空間資源。建設新能源項目應統籌考慮清潔低碳能源開發、輸送、儲存等基礎設施用地需求,完善能源項目建設用地分類指導政策,調整優化可再生能源開發用地用海要求,制定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土地建設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的土地支持政策,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不得突破標準控制,鼓勵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通過技術進步節約用地。
大力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
光伏發電具有一定生態修復的效果,實踐證明新能源開發與生態保護修復可以有機融合,實現土地的高效利用。新能源項目的建設應堅持生態優先,科學評價新能源項目生態環境影響和效益。要大力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研究出臺光伏治沙等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設計、施工等標準規范,并支持在石漠化、荒漠化土地以及采煤沉陷區等礦區開展具有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效益的新能源項目,以“光伏+”治理沙漠、戈壁、荒山、沉陷區等土地,充分發揮新能源的生態環境保護效益。
光伏產業迎來新的挑戰和機遇
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風光大基地具有舉足輕重的位置,大基地的電站安全關乎著國家能源的安危。相對于分布式風電和光伏,大型風光基地的集中式開發,可以通過規模效應以最大程度降低土地、基建、運維等方面的成本,充分發揮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區的風光資源潛力,保障新能源發展的用地需求,實現新能源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在政策支持下,風光大基地建設成為國家推動“雙碳”戰略落地的重要舉措,將加速光伏等新能源成為我國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沙漠、戈壁、荒灘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為光伏產業帶來巨大機遇的同時,也對行業的發展提出諸多新的要求。
沙漠、戈壁和荒漠地區地理及氣候條件相對惡劣,光伏電站對組件載荷的要求更高,發電量后期的運維思維也都不同以往,對相關設備的性能和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只有更先進、更質優、更高效、更穩定耐用的產品才能行穩致遠,經得住時間考驗。沙漠、戈壁和荒漠地區風光大基地電站建設,需要更科學、更嚴密的論證,要更重視電站在長生命周期中的安全、可靠性,確保它是安全可靠的資產。
光伏行業要抓住大基地建設的機遇,采用系統科學的方法,認真研究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積極推進技術創新、管理創新、科技創新,優化和提高光伏發電的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光伏發電中儲能的空間,制定更精準、更精細的光伏發電站規劃實施時間表,發揮光伏行業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大基地建設中的有力支撐作用,推動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健康和持續發展,助力“雙碳”目標的實現,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把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