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下發《關于做好新能源領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重點推進項目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
充分發揮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在新能源領域的各自優勢,鼓勵以合作新設市場主體等增量混合所有制方式推進項目建設,以集中式和分布式能源項目為主。
將聚焦于三類重點項目:
1.有關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重點推薦地方國企和民企已開展或擬開展的增量混改項目。
2.有關中央發電企業重點推薦集團下屬企業與民企已開展或擬開展的增量混改項目,并與地方政府做好溝通。
3.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可在新能源接網消消納等領域,推薦與民企已開展或擬開展的增量混改項目。
文件原文如下: